防止“小权力”演变为“大腐败”——宁波市推行农村“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探索

被引:4
作者
夏行
机构
[1] 中共浙江宁波市委改革办
关键词
权力清单; 腐败; 小微; 村干部; 农村;
D O I
10.19572/j.cnki.ldkx.2014.31.011
中图分类号
D262.6 [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学科分类号
0308 ;
摘要
<正>农村"小微权力",是指村级组织及村干部依法依规享有的村级重大决策、重大活动、重大项目以及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等村务管理权力。当前,如何更好地预防农村基层腐败,规范村干部手中的权力,已成为摆在各级党委、政府面前的一个现实问题。2013年以来,宁波市针对村干部权力界定模糊、决策随意、执行失范、监管薄弱等问题,率先在北仑、宁海、象山、余姚等地探索农村"小微权力"规范化运行,最大限度地从"小"处着手,让村干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权力有限、职能有效、
引用
收藏
页码:22 / 23
页数:2
相关论文
empty
未找到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