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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小权力”演变为“大腐败”——宁波市推行农村“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探索
被引:4
作者
:
夏行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中共浙江宁波市委改革办
夏行
机构
:
[1]
中共浙江宁波市委改革办
来源
:
领导科学
|
2014年
/ 31期
关键词
:
权力清单;
腐败;
小微;
村干部;
农村;
D O I
:
10.19572/j.cnki.ldkx.2014.31.011
中图分类号
:
D262.6 [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学科分类号
:
0308 ;
摘要
:
<正>农村"小微权力",是指村级组织及村干部依法依规享有的村级重大决策、重大活动、重大项目以及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等村务管理权力。当前,如何更好地预防农村基层腐败,规范村干部手中的权力,已成为摆在各级党委、政府面前的一个现实问题。2013年以来,宁波市针对村干部权力界定模糊、决策随意、执行失范、监管薄弱等问题,率先在北仑、宁海、象山、余姚等地探索农村"小微权力"规范化运行,最大限度地从"小"处着手,让村干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权力有限、职能有效、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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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22 / 23
页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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