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 棚民,是明中叶后,主要是清代出现的一种特殊流民。“棚民之称起于江西、浙江、福建三省”①,据雍正二年清查,通省十三府,“除九江、南康、抚州、建昌四府无棚民外,九府共计一万五千余户。”②乾隆年间,赣州府定南县,因“广东无籍穷民来此垦种,异籍环处,日渐繁剧,”③升县为厅。乾隆以后,江西棚民大规模的流徒已不见史载。本文所论仅限于清前期江西棚民的入籍定居及由此而来的土客籍融合和矛盾这一侧面。其目的有二:一是从棚民入籍、土客籍融合看棚民的流徙对近现代江西居民构成的影响;二是为近现代史上江西土客籍矛盾追溯它的历史渊源。不当之处,还望史学界前辈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