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首先,正视"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的矛盾。公众参与的直接目的是为制度设计补偿民主,是"经验主义"的,与"理性主义"存在内在的紧张关系。我们要认识到公众参与并不是十全十美的技术方案,不能将其神话化,同时应最大限度地减少公众参与过程中"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之间的摩擦。要让秉承"经验主义"的参与者主动归队,也要让"经验主义"者接纳理性的制度安排。其次,区分适用程度不等的参与形式。在制度设计过程中,应区分适用不同的公众参与形式。其一,明确我们所设计的制度是不是存有较高的"技术性要求"。在技术复杂的公共制度面前,没有必要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