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审判制:家事诉讼程序与家事法庭

被引:31
作者
蒋月
机构
[1] 厦门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家事案件; 家事诉讼程序; 专门法庭; 家事法官;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5.2 [民事诉讼法]; D916.2 [法院];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030609 ;
摘要
家事案件因其高度人身属性而不同于普通民事争议,当事人相互之间的关系既具有终身性又可变的两面性,彼此利益既统一又分离;双方的自由合意和处分权受到较大限制。为更好地适应家事争议当事人的特殊利益需要,应对家事案件数量持续增长,促进家事争议处理质量的提高,我国宜借鉴德国、日本、英国等国司法改革经验,制定独立的家事诉讼程序,在法院设立专职审理家事案件的家事法庭乃至家庭法院,配备擅长于调处家事纠纷的法官及专职辅助人员,尽快构建家事审判制度。宜把司法裁判定位为解决家事争议的最后手段;鼓励当事人利用和解等多元化途径解决家事争议,化解家庭矛盾和冲突,提高家事争议解决的司法效率和社会综合效果。
引用
收藏
页码:4 / 10
页数:7
相关论文
共 5 条
[1]  
比较民事诉讼法.[M].陈刚; 主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
[2]  
外国婚姻家庭法比较研究.[M].陈苇主编;.群众出版社.2006,
[3]  
日本民事诉讼法论纲.[M].(日) 高木丰三; 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
[4]  
比较民事诉讼法.[M].陈刚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5]  
民事诉讼法.[M].(德)奥特马·尧厄尼希(OthmarJauernig)著;周翠译;.法律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