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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本药物“三个全方位监管”之我见
被引:6
作者
:
梅旭辉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梅旭辉
机构
:
[1]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来源
:
医药导报
|
2011年
/ 30卷
/ 10期
关键词
:
国家基本药物;
监督管理;
D O I
:
暂无
中图分类号
:
R95 [药事组织];
学科分类号
:
1007 ;
摘要
:
<正>我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卫药政发[2009]79号)将国家基本药物定义为: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要、制剂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包括基本药物目录中的化学药品、生物制品、中成药。化学药品、生物制品主要根据药物药理作用分类,中成药主要根据功能分类。国家基本药物是根据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临床首选和基层能够配备的原则遴选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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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1399 / 1399
页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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