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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体系基本理论问题的再澄清
被引:9
作者
:
论文数:
引用数:
h-index:
机构:
庞正
机构
:
[1]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江苏 南京
来源
:
南京林业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
2003年
/ 03期
关键词
:
法律体系;
立法体系;
法律部门;
D O I
:
10.16397/j.cnki.1671-1165.2003.03.009
中图分类号
:
D90 [法的理论(法学)];
学科分类号
:
030101 ;
摘要
:
"法律体系"是法学基本范畴之一。目前,我国法理学已初步建立起了关于法律体系的基本理论框架,但在许多方面并未取得完全的共识。笔者就法律体系的客观与主观相统一的基本属性、法律体系的外部特征、法律体系与立法体系的关系、法律体系之基本构成要素———法律部门的界定及其划分标准等问题进行了进一步澄清。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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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39 / 44
页数: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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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条
[1]
法理学[M]. 法律出版社 , 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编审, 1997
[2]
法的一般理论[M]. 辽宁人民出版社 , (苏)雅维茨(Явиц, 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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