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罪错“四分说”的考量与立场——兼评新修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被引:47
作者
姚建龙
机构
[1]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关键词
未成年人罪错;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少年司法;
D O I
10.14137/j.cnki.issn1003-5281.2021.02.011
中图分类号
D922.183 [青少年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未成年人罪错"四分说"主张将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为虞犯行为、违警行为、触法行为、犯罪行为四级,而分级的目的和意义在于将对未成年人罪错行为的处置从普通法律中分离出来。未成年人罪错"四分说"认为,梳理现有对未成年人罪错行为的干预措施并按照"提前干预,以教代罚"的原则将其改造为系统性的保护处分措施。尽管本次《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修订不乏进步之处,但总地来看却失去了一次通过顶层设计的立法方式建立独立少年司法制度的历史性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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