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际私法规范的柔性化与刚性化

被引:16
作者
徐冬根
机构
[1]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邮编:法学博士
关键词
国际私法; 规范; 软化处理; 法律直接适用;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97 [国际私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晚近国际私法规范的发展呈现出两大相互对立的趋势 :柔性化与刚性化。前者在美国国际私法领域广为盛行 ,后者则在欧洲大陆国际私法领域暗流涌动。国际私法规范的柔性化主要表现为确立弹性规则 ,对传统冲突规范和机械规则进行软化处理 ;而刚性化的主要表现是国家对国际私法领域的介入 ,撇开冲突规范而将强制性法规范直接适用于涉外民商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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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1996, (05) :33-39+92
[2]   我国国际私法理论研究和立法工作中的几个问题 [J].
李双元 .
政法论坛, 1986, (03) :64-70
[3]  
肖永平论冲突法[M]. - 武汉大学出版社 , 肖永平著,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