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物转让效力之比较研究──兼评我国担保法第49条

被引:43
作者
朱庆育
机构
[1] 中国政法大学!北京
关键词
抵押物转让; 抵押权; 追及力; 物上代位;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3 [债权];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抵押物转让之后,大陆法系的主要国家均认为抵押权人享有遍及权, 在抵押权人与抵押物受让人的利益衡平方面,各国则采取了颇为不同的措施。抵押 权追及主义立场和与之相配套的各项制度并不合理,为体现民法的逻辑体系与街平 理念,有必要舍弃抵押权追及主义,而代之以物上代位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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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寻求民法的体系方法——以物权追及力理论为个案 [J].
朱庆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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