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开展无偿献血工作的特点及分析

被引:1
作者
李泉忠
刘来德
郝丽丽
机构
[1] 山东省青州市中心血库,山东省青州市中心血库,山东省青州市中心血库,,
关键词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R193 [卫生宣传教育];
学科分类号
100404 [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
摘要
<正> 自1998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实施一年多来,我市共组织无偿献血9 960人次,基本上满足了临床用血的需求。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体会到,县市开展无偿献血工作与大城市相比,既有共性,又有特性,希望与困难并重。现简要论述如下。1 贯彻实施《献血法》是一个政府行为。《献血法》第三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献血工作,统一规划并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献血工作。”我市首先成立了公民献血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主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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