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非法经营罪的法益

被引:23
作者
陈超然
机构
[1]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关键词
非法经营罪; 法益; 市场准入秩序;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4.33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学科分类号
摘要
解释刑法规范需要以刑法法益为指导,而刑法法益的确定,应当遵循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文章从分析关于非法经营罪法益的不同观点入手,认为将市场秩序作为非法经营罪法益,对解释非法经营罪不具有指导作用,并导致非法经营罪的口袋化。通过对非法经营罪的罪刑规范的分析,文章提出非法经营罪的法益应当是市场准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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