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快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对福建江西两省相关问题的调查

被引:5
作者
赵鸣骥
刘洁
孙德宝
高玉英
苏宗海
机构
[1] 财政部农业司
[2] 国家林业局基金总站
[3] 国家林业局基金总站 北京市
[4] 北京市
[5] 北京市
关键词
生态公益林; 管护费; 区划界定; 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 防护林面积; 效益补偿;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 林业; 林农; 经营区; 分类经营;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福建; 江西;
D O I
10.13843/j.cnki.lyjj.2001.05.008
中图分类号
F326.27 [地方林业经济];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分别调查了福建、江西省实施林业分类经营改革试点和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和管护的主要作法;指出了在目前国家没有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情况下,实施分类经营和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的补偿对象、范围、标准,补助资金的管理形式,补助资金与现有生态公益林管护资金的衔接等问题进行了研究。通过调研提出统一认识,尽快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等5点政策建议。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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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16 / 20+40 +40
页数: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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