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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电子邮件的刑法定位
被引:3
作者
:
于志刚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
于志刚
机构
:
[1]
中国政法大学
来源
:
法学家
|
2003年
/ 06期
关键词
:
电子邮件;
计算机;
网络;
犯罪;
刑罚;
D O I
:
10.16094/j.cnki.1005-0221.2003.06.015
中图分类号
:
D914 [刑法];
学科分类号
:
030104 ;
030609 ;
摘要
:
作为一种新兴并迅速普及的通信方式,电子邮件为人们所广泛接受。而其涉及的刑法定位问题,则极为复杂。尤其是其在性质上能否等同于传统信函的争议,对于传统刑法理论形成了实质冲击。因此,对于电子邮件涉及的刑法问题进行系统研究,现实意义较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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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73 / 85
页数: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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