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电子邮件的刑法定位

被引:3
作者
于志刚
机构
[1] 中国政法大学
关键词
电子邮件; 计算机; 网络; 犯罪; 刑罚;
D O I
10.16094/j.cnki.1005-0221.2003.06.015
中图分类号
D914 [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4 ; 030609 ;
摘要
作为一种新兴并迅速普及的通信方式,电子邮件为人们所广泛接受。而其涉及的刑法定位问题,则极为复杂。尤其是其在性质上能否等同于传统信函的争议,对于传统刑法理论形成了实质冲击。因此,对于电子邮件涉及的刑法问题进行系统研究,现实意义较为突出。
引用
收藏
页码:73 / 85
页数:13
相关论文
empty
未找到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