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个人数据商业化利用的合法性和必要性

被引:1
作者
黄镭
机构
[1] 北京邮电大学
关键词
个人数据; 财产性; 商业化利用; 必要性;
D O I
10.19387/j.cnki.1009-0592.2013.04.119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个人数据商业化利用因为主流人格权观念而存在的理论障碍,法律制度保护也以及不完善,个人数据滥用的现象十分普遍。本文认为,个人数据的财产性属性应得到理论及实践认可,个人数据的商业化利用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引用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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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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