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立物权式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制度

被引:3
作者
陈杰
机构
[1]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政治学所四川成都助理研究员
关键词
农地承包经营权; 物权; 目标模式;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321.1 [土地问题];
学科分类号
1204 ; 120405 ;
摘要
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意义在于通过市场对资源的基础性配置,实现土地经营的市场化以及农业的现代化。我国农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特征是流转客体的单一性、流转范围的封闭性、流转方式的债权性。本文认为,现行农地承包权债权式流转是低效的,应建立物权式农地承包权流转法律制度。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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