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中国的户籍制度,有狭义、广义之分。狭义的户籍制度是指以195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为核心的限制农村人口流入城市的规定以及配套的具体措施。广义的户籍制度还要加上定量商品粮油供给制度、劳动就业制度、医疗保健制度等辅助性措施,以及在接受教育、转业安置、通婚子女落户等方面又衍生出的许多具体规定。它们构成了一个利益上向城市人口倾斜、包含社会生活多个领域、措施配套、组织严密的体系,政府的许多部门都围绕这一制度行使职能。我国现行户籍制度大体经历如下:1951年7月,公安部颁布实施了《城市户口管理哲行条例》,这是建国以后最早的一个户籍法规,使全国城市户口管理制度基本得到统一。1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