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陶与“法”考论

被引:5
作者
徐忠明
机构
[1] 中山大学法政学院
关键词
皋陶; 五刑; 巫法; 中国古代法律; 决狱; 治狱;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9 [中国法制史];
学科分类号
030102 ;
摘要
<正>我国史前传说时代神话中有一位引人注目的刑神,就是大名鼎鼎的皋陶,又名咎陶、咎繇。《尚书·舜典》载:“帝曰:皋陶,蛮夷猾夏,寇贼奸宄,汝作士,五刑有服。”这“士”,即法官。《管子·法法》言:“舜之有天下也,……皋陶为李。原注:‘古治狱之官,此作李官。’”此“李”即“理”,也即法官。《说苑·君道》有:“当尧之时,皋陶为大理。”《竹书纪年》为:“皋陶作刑。”《世本》:“皋陶作五刑。”《左传·昭公十四年》引《夏书》:“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西汉史游《急就章》更言:“皋陶造律,法律存。”《广韵三烛》则说:“狱,皋陶所造。”
引用
收藏
页码:49 / 51
页数:3
相关论文
empty
未找到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