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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并不适合公司化经营
被引:2
作者
:
陈锡文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陈锡文
[
1
,
2
]
机构
:
[1]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来源
:
农村工作通讯
|
2012年
/ 01期
关键词
:
农业;
公司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
D O I
:
暂无
中图分类号
:
F324 [农业企业组织与管理];
学科分类号
:
020205 ;
1203 ;
0202 ;
摘要
:
<正>中国农业并不适合公司化经营。农业的再生产有其特殊性,劳动者、劳动对象都是有生命的,这决定农业生产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生命活动过程。只有让农业劳动者与劳动对象建立非常紧密的经济利益关系,农民才可能认认真真地种地。让农民种自己的地,打自己的粮,这就是改革之所以能够调动农民积极性、能够成功的精髓所在。所以在探索中国农业现代化之路的过程中,必须顺应农业本身的发展规律,坚持农户的经营主体地位,农民能干的事要让他自己干。同时要大力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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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36 /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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