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有声小说侵害著作权的判定

被引:6
作者
祝建军
机构
[1]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键词
著作权; 文字作品; 小说作品; 音频播放;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0.5 [解释、案例]; D923.41 [著作权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030105 ;
摘要
网络用户未经许可上传音频文件构成著作权直接侵权。音频播放平台在与该上传用户之间如果不存在共谋关系,且已及时删除该音频文件、在主观上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既不构成直接侵权,亦不构成帮助侵权,否则就应该承担责任。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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