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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有声小说侵害著作权的判定
被引:6
作者
:
祝建军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祝建军
机构
:
[1]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
:
人民司法(案例)
|
2017年
/ 20期
关键词
:
著作权;
文字作品;
小说作品;
音频播放;
D O I
:
暂无
中图分类号
:
D920.5 [解释、案例];
D923.41 [著作权法];
学科分类号
:
030101 ;
030105 ;
摘要
:
网络用户未经许可上传音频文件构成著作权直接侵权。音频播放平台在与该上传用户之间如果不存在共谋关系,且已及时删除该音频文件、在主观上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既不构成直接侵权,亦不构成帮助侵权,否则就应该承担责任。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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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90 / 92
页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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