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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公司模式是落后地区发展普惠金融的更好选择
被引:3
作者
:
陈立宇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包商银行个人金融部
达茂旗包商惠农贷款公司
包商银行个人金融部
陈立宇
[
1
,
2
]
机构
:
[1]
包商银行个人金融部
[2]
达茂旗包商惠农贷款公司
来源
:
中国金融
|
2010年
/ 16期
关键词
:
贷款;
达茂旗;
村镇银行;
放款;
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
普惠金融;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信贷风险;
农村金融服务;
D O I
:
暂无
中图分类号
:
F832.35 [城乡金融组织];
学科分类号
:
摘要
:
<正>2006年12月22日,银监会发布《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为《意见》),选择6省市设立32家试点机构。截至2010年4月末,银监会共核准开业172家新型银行业金融机构,其中村镇银行148家,贷款公司8家,农村资金互助社16家,其中8家贷款公司还是在最初试点期间成立的。可以看出,目前监管部门将解决农村金融服务的关注点主要集中在村镇银行方面,而对于贷款公司的关注相对较少。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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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86 / 87
页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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