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效率”到“权利”:民营化后公用事业规制的目标与框架

被引:14
作者
骆梅英
机构
[1] 浙江工商大学
关键词
公用事业; 民营化; 政府规制; 行政法;
D O I
10.14063/j.cnki.1008-9314.2013.04.005
中图分类号
F299.24 [基础设施与公用事业];
学科分类号
083305 ;
摘要
本文运用行政法与政府规制分析方法,从规制目标定位与规制工具匹配出发,认为在当前民营化改革的浪潮下,我国公用事业监管的目标定位,应当从以"融资"为中心的"效率"取向转向以"普遍服务"为中心的"权利"取向;并且从准入许可、特许契约、质量与安全监管、消费者参与、强制与补贴等规制工具和公法装置的引入与完善角度,论证了公用事业监管体制的改革方案。
引用
收藏
页码:78 / 82
页数:5
相关论文
共 1 条
[1]  
The American Bureaucracy .2 Stillman,Richard,J. . 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