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主自决的理论、实践及其选择

被引:9
作者
易钢
吴斌
机构
[1] 华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关键词
“案主自决”; 社会工作; 伦理选择;
D O I
10.14110/j.cnki.cn-37-1059/d.2007.06.022
中图分类号
C916 [社会工作、社会管理、社会规划];
学科分类号
1204 ;
摘要
“案主自决”一直是被社会工作伦理高度强调的专业价值观。但是,关于什么是“案主自决”,人们的理解并不相同,实践中有许多困惑。一些学者划分了“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两种不同意义上的“自决”概念。从社会工作的实践层面来看,“案主自决”至少包括四点限制,社工界有一种所谓“家长主义”的矫正。社会工作者的专业知识不是表现在指导案主怎样做方面,相反是表现在帮助案主发现其问题的所在、提高案主自决的能力、提供案主自决的机会、帮助案主实施更有利的方案等方面。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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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条
[1]  
Values in social work. Michael Horne. . 2001
[2]  
The casework Kelationship. Biestek,R.P. .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