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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事举证责任的法律性质
被引:9
作者
:
汤维建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汤维建
机构
:
[1]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来源
:
法学研究
|
1992年
/ 03期
关键词
:
民事举证责任;
民事诉讼当事人;
诉讼义务;
法律性质;
D O I
:
暂无
中图分类号
:
学科分类号
:
摘要
:
<正> 举证责任直接规制着民事诉讼的构造形态,在民诉制度中居举足轻重的地位。理论界对举证责任的法律性质从来众说纷纭,大体有权利说、败诉危险负担说、义务说、责任说、需要说、效果说、必要说、权利义务说、权利责任说等。但最具影响的是权利说、败诉危险负担说及义务说等三种学说。理论上的众说纷纭和混乱不清业已导致审判实务中的无所适从。为阐明举证责任的立法真旨,本文对其法律性质略抒管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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