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事举证责任的法律性质

被引:9
作者
汤维建
机构
[1]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关键词
民事举证责任; 民事诉讼当事人; 诉讼义务; 法律性质;
D O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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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分类号
摘要
<正> 举证责任直接规制着民事诉讼的构造形态,在民诉制度中居举足轻重的地位。理论界对举证责任的法律性质从来众说纷纭,大体有权利说、败诉危险负担说、义务说、责任说、需要说、效果说、必要说、权利义务说、权利责任说等。但最具影响的是权利说、败诉危险负担说及义务说等三种学说。理论上的众说纷纭和混乱不清业已导致审判实务中的无所适从。为阐明举证责任的立法真旨,本文对其法律性质略抒管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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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 .2[台]王伯琦. 正中书局 . 1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