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备案的边界

被引:29
作者
张红
机构
[1] 北京师范大学
关键词
行政备案; 规制手段; 边界;
D O I
10.14063/j.cnki.1008-9314.2016.03.004
中图分类号
D922.1 [行政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作为一种相对缓和的手段,行政备案被日益广泛运用于行政管理领域。但由于立法上缺乏规范,实践中行政备案较为混乱。特别是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背景之下,行政备案逐渐成为被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的 "避风港"。设定行政备案的边界,应当考虑能否有助于行政目的的达成、能否提高行政的效率、是否给行政相对人增加不必要的负担等因素。根据上述原则和考量因素,已经通过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方式进行事前管理的事项,可以通过行政检查、行政调查等方式进行监管的事项以及行政机关之间能够通过信息共享机制获取信息的事项都不应当设定行政备案。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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