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地方立法

被引:1
作者
张正德
机构
[1] 中共四川省委第二党校
关键词
地方立法; 立法体制; 制定权; 立法权体系; 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规章; 地方法规; 地方性法规;
D O I
10.16501/j.cnki.50-1019/d.1992.03.019
中图分类号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正> 一、地方立法的价值所谓地方立法,乃相对于中央立法而言,主要指有权的地方国家机关制定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行政规章的活动及其结果。地方立法具有促进社会稳定和适应改革需要的作用。剖析地方立法的价值,须把握两个要点: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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