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战国的“立公灭私”观念与社会整合(下)

被引:12
作者
刘泽华
机构
[1] 南开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天津
关键词
先秦; 立公灭私; 社会整合; 古代思想史;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K225 [春秋(公元前770~公元前475年)];
学科分类号
摘要
中国古代的公、私观念成型于春秋战国时期。此期,“公”、“私”概念由人称指谓向社会形态拓展。“公”的价值意义与其所表达的社会公共事物和公共关系相联系,把国家、君主、社会与个人贯通为一体。此期又是士人的私理、私论大行其道的时代,社会关系以私为纽带进行了空前改组。然而,先哲们却把“私”视为万恶之源,进行了猛烈抨击。“立公灭私”成为主流意识,取消了“私”的正当性与合理性,形成了君主、国家与民间社会,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尖锐对立,使中国社会政治生活出现了一个无法解决的“公”、“私”悖论。“立公灭私”是春秋战国时期公共理性的高度概括和总体特征,它与君主制度互为表里,为专制制度整合社会资源、控制分配权提供了理论依据。
引用
收藏
页码:87 / 94
页数:8
相关论文
共 5 条
[1]  
“忠”观念研究.[M].王子今著;.吉林教育出版社.1999,
[2]  
史记.[M].(汉)司马迁撰;中华书局编辑部编;.中华书局.1998,
[3]  
后汉书.[M].(南朝宋)范晔撰;中华书局编辑部编;.中华书局.1998,
[4]  
战国策集注汇考.[M].诸祖耿 撰.江苏古籍出版社.1985,
[5]  
经法.[M].马王堆汉墓帛书整理小组 编.文物出版社.1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