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个处在转型时期的社会而言,国家法和“民间法”的关系是一个绕不开的难以回避的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本文作者通过对发生在现实中的中国和外国的一些“民间法”案例的介绍和分析,试图得出一个结论,即“民间法”是具体的,而非抽象的。由此认为,我们很难在极其抽象的意义上对“民间法”作出一种理论解说和评判。并进而认为,在国家法和“民间法”之间,不存在普遍法则,只存在具体的案例中所体现和表现出的国家法和“民间法”的孰是孰非的问题和判断。作者的以上结论是针对着近几年国内学术界在国家法和“民间法”问题的讨论中对“民间法”无限褒扬的趋向,以及对“民间法”所表现出的一种抽象而虚无的理论评判的研究趋向。并且想着重指出:在国家法和“民间法”之间,重要的不在于它叫什么,而在于它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