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纵火烧毁档案的罪犯被判处死刑

被引:1
作者
王定才
机构
关键词
罪犯; 死刑; 档案;
D O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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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分类号
摘要
<正> 盗窃国家资财,放火焚烧大楼,致使大批档案被毁的罪犯谭严,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8月8日在成都被判处死刑。 4月14日晚10时,四川省计经委机关大楼(砖木结构)某办公室及其贮藏室,被该机关青工谭严用事先偷配的钥匙打开,盗走室内20吋彩色电视机一台。谭犯为了毁灭现场,于当晚11时纵火焚烧。火势迅速蔓延到旁边的机关档案室和一、三层的11间办公室,酿成了一场重大火灾。大火烧毁了多台微型计算机、录相机、复印机等贵重设备,还烧毁木质档案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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