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容忍义务

被引:13
作者
胡杰
机构
[1] 南京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义务; 容忍义务; 主体际;
D O I
10.19563/j.cnki.sdzs.2013.02.011
中图分类号
D90 [法的理论(法学)];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摘要
容忍义务是公民之间以及公民与国家之间存在的一种基本法律义务。公民容忍义务的证成可以通过公民权利的推定和国家权力的性质来说明。容忍义务概念的提出拓展了义务理论的研究范围,有助于推动理性权利义务观的确立,并且为法律与道德关系的勾连提供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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