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市场规制法的价值

被引:32
作者
刘大洪
廖建求
机构
[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关键词
市场规制法; 价值定位; (市场)秩序价值;
D O I
10.14111/j.cnki.zgfx.2004.02.010
中图分类号
D912.29 [经济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7 ;
摘要
法的价值理论要求市场规制法的价值定位必须关注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和市场规制法的基本原则。市场规制法的自身特征决定了其价值必须定位为(市场)秩序,它内涵了市场公平、市场正义、市场效益、市场安全等价值。市场规制法的秩序不仅是一种经济秩序,而且是一种道德伦理秩序,还是一种法律秩序,因而应从经济、伦理和法律的角度来对市场规制法的秩序价值内涵进行解读。市场规制法的价值冲突并不是与秩序价值的冲突,而是秩序所内涵的某些价值的冲突,价值冲突的协调意味着市场规制法秩序价值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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