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快速发展,生态环境治理的形势日益严峻,各级政府在维护生态公平、提高生态保护效率方面的行动效果仍然十分有限,而社会力量参与生态保护又缺乏权利基础,面临参与渠道不畅、激励机制不足等诸多障碍,生态合作治理由此陷入困境。近年来,在我国一些生物多样性地区开展的协议保护(Conservation Steward Program,简称CSP)开创了政府、社区、民间组织共同开展生态环境治理的新方式,探索出特许保护赋权、社区自治、生态补偿多元化、第三方监督、信息交流与协商等治理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协议保护对于创新我国社会力量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方式与机制,激发社会力量在生态保护方面的巨大能量具有十分有益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