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无名合同的法律适用

被引:5
作者
陈晓春
雷宇
机构
[1]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关键词
无名合同; 法律适用; 混合合同; 吸收说;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6 [合同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无名合同是相对于有名合同而言的。无名合同的存在,是对契约自由原则的尊重,也是为了弥补成文法所共知的缺陷——局限性。区分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的意义在于如何适用法律。而研究无名合同的法律适用,首先应将无名合同做合理的分类。通说将无名合同分为三大类:混合合同、联立合同和狭义的无名合同。根据不同的合同类型,适用不同的法律适用方法。通说采用较多的为吸收说、结合说和类推适用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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