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知识产权不应适用取得时效制度

被引:1
作者
刘书俊
机构
[1] 南开大学
关键词
物权; 知识产权; 取得时效;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取得时效是物权制度中的重要内容之一,但由于历史的原因,我们对这一制度的探讨和研究并不是很多。而对于知识产权是否应适用取得时效的问题的研究则更显得贫乏,本文通过对取得时效的本质,适用条件,法律效果,目标价值的分析以及与知识产权相关制度的对比,从而认为知识产权虽然是一种准物权,但它与物权的差异决定了其不应适用取得时效。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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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4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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