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法律保护制度评析

被引:4
作者
郑胜利
机构
[1] 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关键词
法律保护制度; 五十年代; 文字作品; 商业秘密; 软件; 版权法; 著作权法; 计算机程序;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正> 一、历史的回顾 1946年,美国约翰·莫克利(John Mouchly)和布莱斯特·埃克特(J.Prester Eckert)研制出世界上第一台电子数字计算机ENIAC,从而揭开计算机时代的序幕。五十年代末期,软件设计逐步成熟起来。1956年,IBM704计算机开始有了简单的操作系统。1958年,人们创建了计算机高级语言(IAL),该语言后经修改为Algo160,其58年版本被重新命名为Alga158。1958年,第一个通用商业语言(COBOL)诞生。如果说,五十年代的软件还处于研究阶段的话,那么从六十年代开始,计算机软件就逐步走向商品化。1969年,IBM公司实行“价格分离”政策,开始将计算机软件与硬件分别计价,从此,软件这个巨大潜在市场就展现在世人面前。为了保护计算机软件这一高新技术的健康发展,保护社会各利益群体(开发者、使用者、竟争者及社会公众)在软件产业发展过程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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