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探索
学术期刊
新闻热点
数据分析
智能评审
立即登录
煤炭资源税改革之我见
被引:10
作者
:
潘伟尔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调度中心
潘伟尔
机构
:
[1]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调度中心
来源
:
中国能源
|
2006年
/ 06期
关键词
:
煤炭资源税;
税基;
计征;
资源税改革;
资源级差收益;
级差收入;
D O I
:
暂无
中图分类号
:
F812.42 [税收];
学科分类号
:
摘要
:
<正>我国从1994年开始实施按煤炭销售量0.3-5元/t缴纳的煤炭资源税制度。近几年,国家先后对一些产煤省(区、市)的煤炭资源税额上调。最近,政府部门和专家学者对煤炭资源税提出了许多改革设想。其中,一种观点认为煤炭资源税应与煤炭储量挂钩,以煤炭储量为税基计征,强调开采前的煤炭资源特
引用
收藏
页码:43 / 44
页数:2
相关论文
未找到相关数据
未找到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