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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成员界定操作办法浅析
被引:6
作者
:
张兆康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农林水利局
张兆康
机构
:
[1]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农林水利局
来源
:
农村经营管理
|
2013年
/ 03期
关键词
:
村集体经济组织;
代表;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成员名单;
户籍登记;
股份合作制改革;
原始取得;
最初取得;
农经部门;
土地承包经营权;
村经济合作社;
会议;
农村户籍;
D O I
:
暂无
中图分类号
:
D632.8 [信访工作];
D922.4 [农业经济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
1204 ;
120401 ;
030107 ;
摘要
:
<正>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工作已经成为解决农村信访问题的重要源头之一。由于成员界定工作极度的复杂、法律上规定的滞后以及界定配套制度的不全,不断引发了一系列的纠纷与矛盾。笔者根据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中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的实践经验,试图对此作一方法与途径上的大致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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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25 / 26
页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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