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有关精神,为贯彻落实《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和《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组织实施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意见》(教师[2004]4号)有关要求,提高广大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和水平,促进教师专业能力的发展,教育部于2004年12月颁布了《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教师[2004]9号)(以下简称《标准》)。《标准》是我国颁布的有关教师的第一个能力标准,是指导中小学教学人员、中小学管理人员、中小学技术支持人员教育技术培训与考核的基本依据。教育部将依据《标准》研究建立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考试和认证体系,促进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与考核的健康发展。为促使相关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标准》,以及引领广大教育技术工作者对《标准》的关注、研究与实践,本刊特全文刊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