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人大监督权与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权的合理界限——兼评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决议》

被引:15
作者
韩大元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人大监督; 法律监督; 人大决议;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6.34 [司法监督];
学科分类号
摘要
相对于人大监督而言,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是一种专门监督。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是旨在为检察监督提出总体发展方向的地方性法规。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决议的举措试图改变传统的监督模式,对于推动人大监督从个案监督向制度监督发展,提高人大监督的规范性与实效性具有积极意义。为了保障《决议》的实效性,需要从理念、规范、制度等不同角度进行综合分析,以客观、理性的态度分析《决议》的实际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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