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13 条
家庭农场的经营和服务双重主体地位研究:农机服务视角
被引:57
作者:
杜志雄
[1
]
刘文霞
[2
]
机构:
[1]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
[2]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来源:
关键词:
家庭农场;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新型农业服务主体;
农业生产性服务业;
D O I:
10.16354/j.cnki.23-1013/d.2017.02.014
中图分类号:
F324.1 [农场];
学科分类号:
020205 ;
1203 ;
0202 ;
摘要:
"十三五"时期,我国要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不断提升现代农业发展质量和水平。培育新型农业服务主体与培育新型经营(生产)主体具有同等重要性。家庭农场作为当前和未来中国农业生产中主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其在充分发挥生产功能、强化生产主体地位的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在发挥服务功能,日益成为重要的新型农业服务主体。家庭农场服务功能的发挥和新型农业服务主体地位的确立,对于我国构建主体多元、竞争充分、分工协作的新型农业服务供给格局具有重要意义。因此,为促进家庭农场快速、可持续发展,要积极鼓励、引导和支持家庭农场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完善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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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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