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矿业权抵押登记机关之完善

被引:3
作者
王娓娓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采矿权抵押; 登记生效模式; 登记机关;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采矿权抵押应采登记生效要件主义,在矿业主管机关下设定统一的矿业权登记机关有利于发挥矿业权登记的公示作用。对于登记机关错误应当实现从过错责任到无过错责任的转化。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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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利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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