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民主原则简论

被引:5
作者
王宏巍
机构
[1]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
关键词
环境民主; 公众参与; 环境法治;
D O I
10.14026/j.cnki.0253-9705.2008.18.023
中图分类号
D912.6 [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8 ;
摘要
环境民主原则是环境资源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其实质是指社会公众在环境管理及其相关事务中享有广泛参与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权利的实现,是世界各国环境保护的通例。本文从阐述环境民主原则的涵义入手,分别论述了环境民主原则的理论基础、具体内容,结合这一原则在我国的实施情况,提出了贯彻落实环境民主原则的具体途径,从而实现环境资源法的民主化、环境民主手段的法律制度化。
引用
收藏
页码:21 / 24
页数:4
相关论文
共 6 条
[1]  
环境权研究.[M].吴卫星; 著.法律出版社.2007,
[2]  
环境法学基本理论.[M].陈泉生等著;.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4,
[3]  
环境资源法学教程.[M].蔡守秋主编;.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
[4]   公众参与: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J].
陈冬 .
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6, (01) :109-111+118
[6]   再论环境民主原则 [J].
张璐 .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3, (01) :135-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