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法团主义,发展中国公民社会

被引:9
作者
萧功秦 [1 ]
机构
[1] 上海师范大学历史系
关键词
法团主义; 发展路径; 中国公民社会; 社会中间组织;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632.9 [其他];
学科分类号
1204 ; 120401 ;
摘要
社会利益摩擦变大,群体性事件频发,根本原因是缺乏社会中间组织的沟通和协商,此为官民关系"非常态"。要建立和谐的"新官民"关系,可结合历史路径,借鉴东亚邻国,将现有国家控制的工会等社会团体通过法团主义的路径,向自主性的公民社团转型,让国人从中获得民主的学习机会,最终走向公民社会。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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