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和德国都是国际上控制气候变化和开发可替代能源的积极倡导者,但目前,两国在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方面存在较大的差距:截至2012年,英国和德国可再生能源在最终能源消费中的占比分别为4.1%和12.6%;可再生能源的总装机容量分别为15538和76017MW。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两国不同的能源政策造成的,英国采取的是类似配额制的可再生能源义务令制度,而德国采用的是固定上网电价机制。事实证明,德国的入网电价体系优于英国的可再生能源义务令,因为它在一定时期内能为可再生能源发电商提供稳定的回报。英国尽管在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方面落后于德国,但英国自然条件优越,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的潜力巨大,加上政府的积极努力,英国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有望得到较大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