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管税”背景下纳税人信息匿名化的法律标准探讨

被引:16
作者
李悦
陈秋竹
机构
[1]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关键词
数字政府; 纳税人信息; 异质法益; 匿名化处理; 情境性匿名; 税收法定;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22 [税法]; F812.42 [税收];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大数据时代,"数据管税"是实现数字政府建设和数字化治理的重要内容,其无疑有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税务机关在采集、分析、利用和共享纳税人的税务信息时,必须始终兼顾保障数据开放和纳税人隐私保护的异质法益。目前,对纳税人信息的匿名化处理,可回应税收法定原则、平衡征纳利益、管控数据风险的需要,但相关法律标准则备受争议。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尽快设置合宜的纳税人信息匿名化法律标准,以纳税人权利保障、税收法定和狭义比例原则予以理论指导。法律标准的制度设置,应考虑纳税人匿名化所面对的具体税务情境,继而开启目标导向的规制范式转换;导入"情境性"匿名化的配套法律标准,充分降低纳税人信息再识别风险;设置税务机关防止再识别的额外义务,构建纳税人信息匿名化的责任追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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