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浪费与损害赔偿——以旅游合同为例

被引:6
作者
胡玉浪
机构
[1] 福建农林大学
关键词
旅游合同; 时间浪费; 损害赔偿;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6 [合同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旅游以时间为要素,没有时间就没有旅游。对于可归责于旅游经营者之事由而造成的时间浪费,旅游者有权要求损害赔偿。时间浪费损害赔偿属于非财产损害赔偿的一种独立形式。时间浪费损害赔偿责任的成立,需要具备旅游挫败或者遭受严重的损害、旅游者已经浪费了时间、旅游者因旅游时间的徒过而受到损害等构成要件。旅游活动时间浪费请求权是一种债权请求权,这一请求权可以与违约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一并适用。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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