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嘉吉国际公司诉福建金石制油有限公司等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的理解与参照——恶意串通逃债的行为无效

被引:11
作者
吴光侠
高晓力
机构
[1] 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导工作办公室
[2] 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
关键词
合同无效; 汇丰; 合同法解释; 金石; 福建; 纠纷; 制油; 瑞士;
D O I
10.19684/j.cnki.1002-4603.2015.18.003
中图分类号
D920.5 [解释、案例]; D923.6 [合同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正>2014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指导案例33号《瑞士嘉吉国际公司诉福建金石制油有限公司等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为了正确理解和准确参照适用该指导案例,现对其推选经过、裁判要点等有关情况予以解释、论证和说明。一、推选经过及其指导意义本案由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于2012年8月二审结案,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2014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审判长联席会讨论后,将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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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条
  • [1]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M]. 人民法院出版社 , 沈德咏, 2015
  •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理解与适用[M]. 人民法院出版社 , 沈德咏,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