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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物债权之保全──以二重买卖为中心
被引:4
作者
:
肖厚国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西南政法大学
肖厚国
机构
:
[1]
西南政法大学
来源
:
现代法学
|
1997年
/ 02期
关键词
:
债权;
第三人;
财产权;
特定物;
撤销权;
否认权;
债务人;
二重买卖;
债权人;
放债人;
D O I
:
暂无
中图分类号
:
D923.3 [债权];
学科分类号
:
030105 ;
摘要
:
特定物债权之保全──以二重买卖为中心西南政法大学肖厚国一、问题之提出债权以从债务人的财产中获得满足为其主要目的,因此债务人的财产,除因担保之设定而为一定债权的担保外。皆为总债权人共同担保之用。债务人的一般财产,为债权人之债权的最后担保。故可谓之责任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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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53 / 55
页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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