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公意与社会契约——关于卢梭和康德的一个政治哲学的比较

被引:9
作者
方博
机构
[1] 北京大学哲学系
关键词
卢梭; 康德; 自由公意; 政治启蒙; 社会契约;
D O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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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B516.31 [康德(Kant,I.1724~1804年)]; B565.26 [卢梭(Rousseau,J.J.1712~1778年)];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康德将人在国家中的的权利与义务建立在所有人的理性同意基础上。因此,他的法哲学与政治哲学不依赖于意志论,不依赖于社会成员的伦理诉求,也不依赖于个体的理性自律。借助于人的理性,我们发现人们对于国家权力的服从是一种自然的义务。理性因而是自由公民之间达成的共识。在此意义上,康德的法哲学与政治哲学不是卢梭学说的简单延续,而是其光大与拓展。康德学说中不但有卢梭因素,同时蕴含着对于霍布斯与洛克学说主题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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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5 条
  • [1] 费希特和康德论自由、权利和法律.[M].(英) 贝克; 著.商务印书馆.2014,
  • [2] 社会契约论.[M].(法)卢梭(J.J.Rousseau)著;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2003,
  • [3] 利维坦.[M].[英]霍布斯(Hobbes) 著;黎思复;黎廷弼 译.商务印书馆.1985,
  • [4] 政府论.[M].[英]洛克(J· Locke) 著;瞿菊农;叶启芳 译.商务印书馆.1982,
  • [5] 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M].(法)卢梭(J.J.Rousseau)著;李常山译;.商务印书馆.1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