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企业制度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在法律形式上,实现了从行政附属物到公司独立法人的转变;在所有权结构上,实现了从国有独资到股权多元化的转变;在经营组织上,实现了从单一工厂制向现代经营组织的转变;在公司治理上,实现了从厂长经理负责制到现代公司治理的转变。但建立完备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现代企业制度和法律体系还需要做出更大努力:一是应对处于不同领域的国有企业分类立法;二是应继续推进股权多元化和改进公司治理结构;三是应健全薪酬激励与约束机制;四是应改进和完善对大型国有企业的外部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