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基于对互联网核心特征的探讨,透析出互联网领域独特的竞争寓意,揭示互联网经济的内在性质。互联网领域以研发创新和主导权争夺为代表的竞争动态性,以及低进入和退出壁垒等特性,让新的竞争时刻在发生。互联网和大数据促使跨界竞争成为常态,市场边界模糊化,在动态竞争下,持续垄断可能是有效的;但自然垄断性也会导致服务定价复杂化、信息过载盛行和市场集中化普遍等问题。传统的结构性静态均衡分析范式无视互联网竞争的动态性、跨界性和演化性,因而传统"智慧"很难准确"诊断"互联网领域的新现象、新业态和新模式,以及科技企业的商业行为。传统工具箱的无效性给互联网领域反垄断执法带来极高的犯错风险。应宽容和谨慎对待当前国内互联网形势,"让子弹再飞一会",为科技企业参与国际竞争、从事研发创新和惠及各方主体留足法律、政策和行为空间。